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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是我国基本建设程序和固定资产投资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达数万亿美元。只要一个百分点的固定资产质量出现问题,经济损失就会非常巨大。因此,工程勘察设计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工程勘察设计对固定资产投资具有主导和决定性的影响。下面中磊建筑设计院给大家介绍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特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简称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建设人与勘察人、设计人为完成一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发包人,勘察、设计单位称承包人。勘察、设计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当事人双方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
勘察、设计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均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作为承包人应当是具有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发包方,一般应是有国家批准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工程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和组织制度。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合同的订立应以国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其他有关文件为基础。
(3)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
勘察、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类型之一,它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特征。
中磊建筑设计公司就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设计加盟、市政设计、园林设计和工程勘察的综合性设计公司,有着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监理等众多资质。欢迎您的加入!公司官网:http://www.zljtcn.com/ 联系电话:1357229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