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研究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的比例。今年要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扩大至所有国家级贫困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知名高校,今年新增本科招生计划将主要用于农村考生多、升学压力大的中西部省份。(5月16日《新京报》)
“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希望”,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饱含着政策善意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其意义既在于增加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大学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也在于通过智力扶贫、人才扶贫促进贫困地区发展——这些从贫困地区走出来的大学生,毕业后总会有一部分人愿意返乡工作,为家乡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难、上重点大学难,重点大学里“寒门子弟”所占比例越来越低,这一现象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究其原因是双方面的:一方面,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薄弱,那里的学生在高考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另一方面,重点高校的招生越来越“嫌贫爱富”,名额分配过于向发达地区的城市学生倾斜。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亟须改变。在我看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的实施和扩展,既是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爱,其实也是一种政策性纠偏。
贫困地区教育投入不足,办学条件较差,这意味着,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未真正享受到公平的教育待遇。同时,由于家庭贫困,学生们平时要帮家里干活,假期还可能打零工,无法全身心投入学习,更无条件接受各种“素质教育”。从公平的角度看,当贫困地区的学生考大学时,应该受到补偿性照顾,而不该反而受到歧视;重点高校理应向贫困地区多投入一些招生名额,而不应该相反。因此,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就是对重点高校“嫌贫爱富”倾向的纠偏,也是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合理补偿。
从另一角度看,重点高校招生偏爱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学生,一个重要缘由是认为城市学生素质较高。这种观念也亟须纠偏。目前的学生素质评价其实是以城市学生为本位,唱歌、跳舞、绘画、弹琴、三模三电等被认为是特长,拥有这些特长的学生被认为“素质高”。可是,农村学生也有自己的特长,比如吃苦耐劳,意志坚定,生活自理能力强,他们会种地、会养猪、会放牛,为什么城市学生的特长被认为是素质,而农村学生的特长不被认为是素质呢?北京理工大学一名教授曾在微博上发问:“钢琴弹得好加分,杀猪杀得好凭什么不加分?”他是用这样的强烈对比来质疑高考加分对农村学生不公平。北京大学前校长周其凤也曾表示,对学生的素质要全面考量,“不能一谈到素质就是说唱歌好、跳舞好,农村的孩子在弱势群体中成长起来,他们更知道尊重别人,更能吃苦,更知道感恩,这是比会背一些诗歌、多解一道数学题更高的素质”。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给贫困地区学生更多希望,就是让弱势人群拥有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这不只是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善意,更是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的一大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