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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后不能退款 无效 培训方口头承诺 有效 |
发布时间:2012-4-24 11:13:45 浏览次数:1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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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祁国威 张靓 徐正国 实习生陈祥华
去年以来,平均每天有超过5起的投诉,反映培优机构侵害家长和学生的利益。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剑指教育培优机构霸王条款,提醒家长不要上当。
培优投诉乱象种种
来自武汉市工商局合同处的统计称,去年,武汉全市共受理教育培训咨询申诉举报件1976件。今年一季度,受理各类培优投诉517件,同比上升4%。
统计表明,武汉教育培训中,夸大效果,号称“考试保过,不过退费”,学员没过时,又称是学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学习;签“阴阳”合同,老师与学员签订的合同,与其交给培训机构的合同,主要内容不一致;课时不具体说明时长;擅自调换培训老师,试讲时是名师,上课换成大学新生等。
目前,武汉从事教育咨询的单位共2838户,多为中小学课外培优、艺术体育培训,及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等。
“交费后就不退”属无效
记者看到,武汉工商收集到了20多家培训机构的格式条款,均单方规定“学员报名交费后,第一次听课不满意可申请退费,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办理退费。”
多名学员反映,交费都在8000元—1.5万元,但开学5日内想退学,学校却要扣除退学手续费1500元,以及银行刷卡手续费等。
武汉市工商局认为,“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办理退费”这一说法,免除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对方的责任。先交费,后听课,第一次听课后不满意退费的、需扣除退学手续费1500元,这不合理。实际上,就是变相地把一次听课费的价格变为1500元,依法应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另外,培训机构约定的违约金涉嫌过高。
培训方口头承诺有效
“我儿子是体育特长生,我到该机构咨询时,一名接待老师当场口头承诺,"经过我们的培训,高考280分没问题"!”李女士称,去年她缴纳30400元学费,在汉口常青三路龙文教育报名高考培训。张榜后,儿子只考了190分。
“签约时,老师们都说的天花乱坠,但事后却矢口否认。”在武汉教育培训合同条款中,“本协议无新增条款,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几成潜规则。
武汉工商认为,学员的权利也应该在合同中体现,“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的说法,不符合《合同法》规定。
本文来源:http://roll.sohu.com/20120424/n34143481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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