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东辉)7月19日下午,清远市召开全市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会议。清远市廖迪娜副市长以及清远市纪委、教育局相关人士参加了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清远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市教育乱收费投诉比上年下降50%,今年底争取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达到95%以上。
据了解,从今年上半年的群众关于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中,反映最多的是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乱收费的问题,还有违规强订教辅材料问题。截至2009年—2011年6月,全市查处和清退乱收费金额156.38万元,处理违纪责任人6名。同时,清远每两年对党政领导落实教育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2009年、2011年分别派出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落实教育责任制进行考核,督促落实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等。同时认真开展教育规范验收工作,目前已经有3个县(区)通过了省教育收费规范验收。在规范收费方面,清远是建立和完善了一批规范收费制度,开展改制学校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清远实现了民办学校“四独立”(独立招生、独立财务、独立教学设施,独立法人),较好解决了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混合办学的现象。
会上,廖迪娜强调,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大教育投入。逐年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教育拨款的比例,力争到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性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22%以上,到2015年达到24%左右。要按照标准和要求足额征收教育附加费,保证专款专用。地方财政要足额拨付核定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保证新增财政收入的10%以上全部用于教育,确保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全部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周东辉)